高鐵“霸座女”、“霸座男”屢現(xiàn)成為社會感謝對創(chuàng)作者的支持熱點。近日,在包頭開往大連得K56次列車上,又出現(xiàn)一名“霸座女”。與此前“霸座”后果不同得是,這位乘客得拒不讓座,換來了更加嚴厲得行政拘留處罰。不少網(wǎng)友為當路警方得行為點贊。
女乘客“霸座” 辱罵乘警
近日,有網(wǎng)友發(fā)帖稱,在包頭開往大連得一輛列車上,一女子霸占他人座位,還聲稱“誰先坐就是誰得(座位)”。
視頻截圖
在該網(wǎng)友提供得視頻中,一黑衣女子正坐在座位上與兩名乘警“理論”。
“這是你得座位么?你現(xiàn)在已經違法了,知不知道?”乘警質問。該女子不依不饒地說:“我沒搶別人座位,違什么法了!哪條法律說我違法了?”兩名乘警見勸解無效,便請黑衣女子離開座位。但該女子一邊大叫,一邊反抗離開座位。見此,兩名乘警試圖強制將女子帶離座位。期間,女子頻繁出言辱罵乘警,還大聲叫嚷“搶劫啦!搶劫啦!”
有網(wǎng)友稱,“黑衣女子乘車經過得蘇家屯站是區(qū)間站,可以隨便坐,不用按照座位號?!辫F路客服對這種說法予以否認:“乘客是得嚴格按照票面座位號乘坐列車,如果車上人不多,可以暫時坐一下空座位,但如果座位號上得乘客上車了,就得讓座。如果乘客不清楚情況,可以感謝原創(chuàng)者分享列車上得工作人員?!?/p>
“霸座女”被拘留 不少網(wǎng)友支持
12月6日,大連公安發(fā)布通報:
12月3日14時09分,包頭至大連得K56次列車蘇家屯站開車后,乘警接到列車長報告,1號車廂有旅客“霸座”。
經了解,女旅客劉某,22歲,黑龍江省甘南縣人。從沈陽站上車準備到熊岳城,上車后沒有按座位就坐,而是坐在64號其他旅客座位上。蘇家屯站開車后,該座旅客祝某持1車64號車票要求劉某讓出座位,劉某拒不配合,聲稱“誰先坐就是誰得”。列車員過來勸說無效后,報告了乘警。
對劉某得無理行為,乘警多次告知其行為已擾亂了列車秩序,涉嫌違反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,并對其多次提出警告,要求劉某將座位讓出來,均遭到劉某拒絕且態(tài)度惡劣,辱罵乘警和周圍旅客。為了維持列車正常秩序,乘警在對其多次警告無果后,將其強制帶離現(xiàn)場,制作相關法律文書交大石橋站派出所處理。
霸座女子被鐵警帶離
劉某到派出所后,對“霸座”行為供認不諱。大連鐵路警方依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(guī)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。
該消息發(fā)出后,多位網(wǎng)友點贊并轉發(fā)。有網(wǎng)友對乘警得處理表示支持,“干得漂亮,就應該這樣,不服管就強制帶走,否則太囂張” 。有網(wǎng)友評論,“給這樣得執(zhí)法力度點個贊!”還有網(wǎng)友認為,“破壞規(guī)則得人,該自行承受破壞規(guī)則得后果?!?/p>
“霸座”屢現(xiàn) 法律可能:加大懲戒力度和法律宣傳
劉某得“霸座”行為并非首例,但卻是第壹個因“霸座”被行政拘留得鐵路乘客。
8月21日上午,在從濟南站開往北京南站得G334次列車上,男乘客孫某霸占一女乘客得靠窗座位,自稱“站不起來”,需要輪椅。工作人員勸說無果。蕞終,孫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,并被納入鐵路“黑名單”,180天內不能購票、乘坐火車。
9月19日,在從永州至深圳得G6078次列車上,女乘客周某座位靠過道,但卻霸占了旁邊靠窗得位置。工作人員勸解無果。蕞終,周某被處以罰款200元,并被鐵路部門限制180天內不能購買火車票、乘坐火車。
法律可能表示,在該案件中,劉某不僅霸占他人座位、拒絕讓座,還對列車乘警進行謾罵,危害了公共安全。在這種情況下,對她采取強制措施是必要得。懲戒“霸座”不文明行為,除了要加大懲戒力度,還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得宣傳教育,“比如在火車票得背面印一些鐵路得條例規(guī)定,或是在乘客候車時宣傳違法違規(guī)得行為及后果,讓旅客在乘車前就知道違法得后果”。